不落地,不接网!宁夏“绿电直连”征求意见
发布日期:2025/10/13
10月9日,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征求<宁夏回族自治区关于推动绿电直连发展的实施意见> 意见建议的通知》。
通知指出,绿电直连项目按照“以荷定源”原则,科学确定新能源电源类型和装机规模,确保新能源年自发自用电量占总可用发电量比例不低于60%,占负荷侧总用电量比例不低于30%,逐年提高不低于1.5个百分点,2030年前达到35%以上。上网电量占总可用发电量的比例不超过20%。在新能源消纳困难时段,项目不应向公共电网反送电。
原文如下: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征求《宁夏回族自治区关于推动绿电直连发展的实施意见》 意见建议的通知
五市发展改革委、宁东基地经济发展局,国网宁夏电力公司,各有关企业:
为推动新能源生产和消费融合发展,促进我区新能源就近就地消纳,满足企业绿色用能需求,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有序推动绿电直连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能源〔2025〕650号)、《关于完善价格机制促进新能源发电就近消纳的通知》(发改价格〔2025〕1192号),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推动绿电直连发展的实施意见》,现征求意见,请于10月13日前将意见建议反馈至邮箱Nxfgwdlc@126.com。
附件:宁夏回族自治区关于推动绿电直连发展的实施意见
2025101311050512512.pdf
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2025年10月9日
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