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你现在的位置: > 首页 > 行业动态 > 正文

青海省:风光竞价电价0.18~0.24元/度、12年

发布日期:2025/10/18



      日前,青海发改委发布《关于组织2025年下半年新能源增量项目开展机制电价竞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通知提出:竞价申报主体为2025年6月1日-2025年12月31日(含)投产的集中式风电、分散式风电、集中式光伏、分布式光伏项目,区分风电、光伏发电两类组织竞价。


     电量规模:本次竞价的机制电量总规模22.41亿千瓦时,其中,风电6.33亿千瓦时,光伏16.08亿千瓦时。


     竞价限价水平:风电、光伏竞价上限均为0.24元/千瓦时。风电竞价下限0.205元/千瓦时,光伏0.18元/千瓦时。


     执行期限:12年,自2026年1月1日起计。


      原文如下:


关于组织2025年下半年新能源增量项目开展机制电价竞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国网青海省电力公司:


      为进一步落实国家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工作安排部署,根据省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西北监管局、省能源局《关于印发<青海省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青发改价格规〔2025〕645号)要求,决定组织青海省2025年下半年新能源增量项目开展机制电价竞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价主体


     (一)主体范围。2025年6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投产的新能源项目。


     (二)分类组织。区分风电、光伏发电组织竞价。


     二、竞价参数


     (一)电量规模。本次竞价的机制电量总规模22.41亿千瓦时,其中,风电6.33亿千瓦时,光伏16.08亿千瓦时。


     (二)竞价限价水平。风电、光伏竞价上限均为0.24元/千瓦时。风电竞价下限0.205元/千瓦时,光伏0.18元/千瓦时。


     (三)执行期限。12年,自2026年1月1日起计。


     (四)申报电量上限。集中式单个项目机制电量申报上限=装机容量(交流侧)×该电源类型年度发电利用小时数×(1-厂用电率)×上限比例。


     分布式(分散式)项目机制电量申报上限=装机容量(交流侧)×(1-年度自发自用电量占发电量的比例)×该电源类型年度发电利用小时数×上限比例。


     其中,风电、光伏年度发电利用小时数分别为1509、1222,厂用电率分别为0.65%、0.49%。分布式光伏、分散式风电年度自发自用电量占发电量比例13.12%。上限比例40%。


     (五)履约保函要求。未投产项目应按要求提交履约保函。最低保函金额按照项目核准(备案)装机容量(交流侧)×该类电源售省内电量过去3年平均发电利用小时×该类电源过去3年平均上网电价×5%计算。


     其中,风电、光伏售省内电量过去3年平均发电利用小时数分别为670、680,平均上网电价分别为0.2098元/千瓦时、0.2246元/千瓦时。


      三、有关要求


      请你公司按规定组织开展好竞价工作,及时发布竞价公告,加快推进竞价平台建设和调试,优化竞价工作流程,制定发布新能源可持续发展价格结算机制差价协议模板,确保本次竞价工作于2025年11月中旬顺利完成,并将竞价结果报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竞价期间如遇重大情况,及时向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报告。


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10月17日


来源: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返回]

关于我们   |   关于合作   |   留言板   |   资料下载   |   广告服务  
  版权所有:南京诺溪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苏ICP备14012130号   地址:南京金源路2号绿地之窗南广场D1栋808   
电话:025-52170985 189144863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