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136号文”:存量机制电价0.3655元/kWh
发布日期:2025/10/22
10月20日,天津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布《天津市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实施方案》,并随方案下发《天津市增量新能源项目机制电量竞价工作实施细则》。
方案表示,全面放开新能源上网电价。自2026年1月1日起,天津市新能源项目(风电、光伏发电,下同)上网电量原则上全部进入电力市场。2026年1月1日以前,新能源发电上网电价仍按照现行政策执行。
不得将配置储能作为新建新能源项目核准、并网、上网等的前置条件。新建新能源项目可自愿配置储能,通过增强自身调节能力提升市场竞争力和收益水平。
原文如下:
各区发展改革委、工信局、国网天津市电力公司、天津市电力交易中心,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健全绿色低碳发展机制的决策部署,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 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发改价格〔2025〕136号),我们制定了《天津市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
天津市发展改革委天津市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实施方案.docx
/20251022162518381838.docx
市发展改革委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年10月17日
来源: 天津市发展改革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