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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自发自用的大型工商业光伏项目不纳入竞价主体范围

发布日期:2025/11/4


 


       11月3日,海南电力交易中心印发海南省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配套细则。《细则》适用于2025年6月1日及以后投产的且未纳入机制执行范围的新能源项目。


       《细则》规定,选择全部自发自用模式的大型工商业分布式光伏项目,不纳入机制电价竞价主体范围。另外,2025年6月1日前已明确电价的光热项目、竞争性配置的海上风电项目,也不纳入机制电价竞价主体范围。


       《细则》内容如下:





来源:太阳能发电网  海南电力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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