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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再生能源法修订:绿电从“保价收购”走向“市场定价”

发布日期:2026/11/2


     11月2日,可再生能源法修订草案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初次审议。


     发展可再生能源,是改善能源结构、保障能源安全、建设能源强国和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任务。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可再生能源发展取得历史性成就,实现历史性变革,构建了全球最大、发展最快的可再生能源体系。


     修订草案共十章七十六条,主要修改内容包括:明确加强党的领导,完善立法目的和有关要求,完善资源调查与发展规划,加强可再生能源开发建设管理,加强可再生能源生产与输送管理,健全市场交易与价格机制,强化消纳责任与消费促进,完善科技创新与产业发展,强化保障与监督,完善法律责任。


     在健全市场交易与价格机制方面,修订草案明确国家建立健全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完善适应可再生能源特性的电力市场机制和规则,稳妥有序推动可再生能源参与电力市场交易;规定上网电价形成方式。明确建立可再生能源可持续发展价格结算机制,依法保障可再生能源开发企业的合理收益。增加电力辅助服务市场建设、电力容量保障机制和输配电定价机制等有关规定。


来源: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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