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能源局关于2018年度电力需求响应补偿公示
发布日期:2019/5/29
按照《关于开展电力需求响应市场试点工作的通知》(鲁经信电力〔2018〕244号)和《山东省能源局关于开展2018年迎峰度冬电力需求响应工作的通知》(鲁能源字〔2018〕6号)的相关要求,全省于2018年迎峰度冬期间实施了3次电力需求响应(1次削峰,2次填谷),对于保障电力供应和清洁能源消纳发挥了积极作用,我省网源荷储友好协同联动取得了突破性进展。现将2018年电力需求响应补偿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补偿标准
根据山东省电力交易中心需求响应单边竞价结果,削峰需求响应和填谷需求响应统一出清价格均为30元/千瓦。
二、补偿结果
按照鲁经信电力〔2018〕244号文件明确的执行效果评估和补偿系数标准进行测算,2018年全省迎峰度冬需求响应共计补偿1422.1万元。其中,高峰需求响应中116户用户符合补偿条件,累计补偿833.31万元;低谷需求响应中124户用户符合补偿条件,累计补偿588.79万元。用户补偿明细见附件1–3。
三、补偿方式
电力需求响应补贴以电费抵扣的方式直接兑现给用户。
四、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2019年5月27日–31日。如对公示金额有异议,用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馈至所在市供电公司,经省里统一核实有误的,修订后于6月底前重新公示。
五、补偿时限
7月底前,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完成用户补偿资金兑现工作。
附件
1. 2018年全省需求响应补偿资金汇总表.xls
20190529093278237823.xls
2. 2018年全省削峰需求响应补偿明细表.xls
2019052909320992992.xls
3. 2018年全省填谷需求响应补偿明细表.xls
2019052909330905905.xls
山东省能源局
2019年5月27日
关于2018年度电力需求相应补偿的公示.pdf
20190529093330033003.pdf
来源:山东能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