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新调整:重新定义海上风电电价
发布日期:2019/5/10
行业呼声一片:海上风电“降温力度”太大
5月8日,国家能源局组织召开2019年风电建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座谈会,对上个月新出台“最严”海上风电政策的征求意见情况进行再讨论。
从相关渠道获悉,国家能源局将对之前发布的《关于2019年风电、光伏发电建设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有所调整,关于海上风电部分如下:
1、各省负责根据本省“十三五”海上风电规划、企业承诺的海上项目投产时间,梳理2020年底并网投产和在建海上风电项目规模,以及2021年将投产海上风电项目规模。
2、对于2018年已核准海上风电项目,必须在2021年底之前建成并网,才可以确保0.85元/千瓦时高额电价补贴。
来源:海上风电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