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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滴滴出行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助力智慧交通

发布日期:2019/3/28


       昨日,厦门市与滴滴出行公司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双方将在“互联网+绿色出行”、创新金融等领域深化合作,在厦打造滴滴出行公司南方运营总部。省委常委、市委书记胡昌升会见了滴滴出行公司董事长程维。市长庄稼汉见证双方签约。


       胡昌升表示,滴滴公司把投资目光聚焦厦门,是一个具有战略眼光的选择。当前,厦门正致力加快高质量发展,努力实现习近平总书记为厦门擘画的“高素质高颜值现代化国际化”的美好蓝图,滴滴公司选择在厦门建设南方运营总部,抢抓厦门发展机遇,公司业务也与厦门城市发展目标相契合,与厦门发展智慧交通的需要、与市民提升出行体验的需求相吻合,相信一定可以开拓广阔市场前景。他对滴滴公司“说了就做,做就做实”的高效务实作风表示赞赏,肯定该公司在双方达成合作共识后,迅速在厦门布局相关公司和项目。希望双方抓紧落实协议内容,加快对接推进项目落地,进一步推进在绿色出行、网约车监管、金融服务等领域的合作,共同实现高质量发展。


       胡昌升说,厦门具有经济特区、自贸试验区、自主创新示范区、综改试验区的多区叠加优势,对于高科技创新企业来说,这是一片可以大展身手的创业热土。希望滴滴公司不断拓宽思维视野,发挥行业优势、信息优势、资源优势,集聚金融、科技、人才力量,将更多的业务板块、创新项目在厦门先行先试。他表示,厦门将全力做好项目落地各项服务保障,为企业发展壮大创造良好的条件。


       程维表示,滴滴公司选择厦门建立南方运营总部,正是看中了这个城市的高素质、高颜值,特别是在行政效率、金融创新和城市文明包容等方面的优势。近年来,滴滴公司在交通产业线上化、市场化、共享化、智能化的变革中,抓住机遇,快速成长。公司对在厦门的发展前景充满信心,我们将尽快推动项目落实落地,同时探索新的合作方向和项目,与厦门共同进步与成长。


       据了解,双方此次全面战略合作将依托厦门独特的区位优势、良好的产业基础和营商环境,以及精细化的城市管理和制度建设,充分发挥滴滴出行公司在出行服务领域的创新优势,以及互联网科技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的积极实践,共同将厦门打造成滴滴出行公司南方运营总部,在网约车监管创新、金融服务、新能源汽车运营以及一站式出行服务平台、信用大数据等领域深化合作,实现共赢发展。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黄强,滴滴出行公司高级副总裁庞基敏、副总裁马龙强参加会见并出席签约活动。


来源:厦门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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