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量配电试点项目不能等同于降电价
发布日期:2019/3/20
增量配电改革以来,社会各方积极参与,每一方参与的原因都是不同的。对于积极参与增量配电改革的地方政府来说,或多或少都希望增量配电试点项目能够通过降低电价提高营商环境。曾经就有位地方政府领导反问:不降电价我们干吗还搞增量配电?于是在这一诉求下,增量配电投资方就陷入比较尴尬的境地,特别是当未来收益预期本来就不充分的情况下。
那么增量配电改革到底能否促进降低电价?答案是肯定的。增量配电改革的目的是在配网环节引入市场准入竞争,以市场化的方式促进电网建设发展和提高电网运营效率,当整个电网投资效率和运营效率均提升后,用于回收电网投资运营成本的输配电价自然应有所降低。但是改革的成效并不是一蹴而就的,它需要有一个过程。可以预见,未来增量配电改革成功所带来的“红利”绝不仅是某个增量配网项目区域内的“红利”,而是整个电网环节效率提升带来的全社会“红利”。
对于现在的试点项目是否应该降电价呢?或者能否降电价呢?这主要还是取决于试点项目的外部边界条件以及其经营效率,例如当地省级输配电价表是否有空间让增量配电项目降低配电价格空间,例如当地是否还有其它发电资源能够促进降低用户终端电价水平。同时对于“准许收入法”核定配电价格的增量配电网,的确可以由配电网运营者主动降低准许收益诉求降低配电价格,但如果项目本来就没有“准许收益”呢?
所以,从某种角度而言,增量配电改革可以等同于降电价,但是增量配电试点项目不能等同于降电价。增量配电试点项目在整个改革中的使命绝不仅是针对项目本身的,而是全局。因此即便试点项目不能马上达成降电价的诉求,地方政府也应以大局为重,有更多耐心去支持增量配电项目的推进。
来源:爱能界 作者:吴俊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