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2020年“十三五”光伏风电装机规模大调整
发布日期:2019/3/12
3月11日,吉林省能源局下发《吉林省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中期调整和实施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指出到2020年底,光伏发电装机由原来的240万千瓦调整为393.3万千瓦,比原规划增加153.3万千瓦。风电装机由原来的550万千瓦调整为875万千瓦,比原规划增加325万千瓦。
在稳步推进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展中,针对光伏发电,《通知》指出,要在吉林省西部白城、松原、四平地区开展风光储、光伏农业、光伏牧业等“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在中部长春、吉林等地区推广光伏建筑一体化等分布式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建设,进一步推进“光伏领跑者”基地建设,促进成本下降和产业升级。
针对风电,《通知》指出,稳步推进已核准在建风电项目,有序推进白城“风电平价上网基地”示范项目建设,新增风电平价上网基地规模200万千瓦,因地制宜开展分散式风电项目建设。
众所周知,白城曾在2018年成功入围第三批十个光伏发电应用领跑基地,虽然目前第三批领跑者奖励指标尚未确定奖励对象,但是白城的竞争力非常大。
另外,根据3月8日国家能源局发布的2019年度风电投资监测预警结果显示,吉林省已摆脱红色预警转为绿色。
下图为吉林省“十三五”电力装机调整表
通知原文如下:
吉林省能源局关于印发吉林省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中期调整和实施意见的通知
吉能规划[2019]83号
各市(州)发改委、能源局,长白山管委会经济发展局,有关能源企业:
按照《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十三五”能源规划实施评估工作方案的通知》(国能发规划〔2017〕72号)和《吉林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吉林省“十三五”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及修编工作方案的通知》(吉发改规划〔2018〕168号)要求,根据国家有关政策、结合我省经济发展和能源需求实际,吉林省能源局、省发改委对《吉林省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进行了中期评估调整,经省政府同意、国家能源局批准,现将《吉林省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中期调整和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吉林省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中期调整和实施意见
来源:光伏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