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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析2019年国内光伏市场

发布日期:2019/2/1


       前言


       2019年元月国家主导的光伏行业政策还未正式公布,但其基调基本已定。对于不需要国家补贴的光伏发电项目,在符合规划和市场环境监测评价等管理要求、落实接网消纳等条件的前提下,由地方自行组织建设。对于需要国家补贴的光伏发电项目,除国家政策特殊支持的项目外,原则上均应采取市场化竞争方式确定建设项目和补贴标准。


       在这个总纲下,可以说所有的光伏相关企业实际上都已经进入准去补贴的模式,国家要求企业主体按照电力市场化的要求来处理光伏企业补贴问题,尽快实现光伏企业“断奶”。


       国内光伏的企业很多,不同的企业面临的生存状况有较大的差异。以传统的组件及相关的上下游为例,企业简单分为大企业和中小型企业。大企业有完善的市场体制和分布,不单一依赖某一市场。大企业的优势在于市场分散,劣势在于在新技术条件下原有落后产能的出清负担。中小企业的分为两类,一类是依附型企业,主要靠依附于大型企业,以代加工为主,这类企业是利益链的最低端,取决于总体市场状况,生存能力差。另一类是创新性中小企业,其核心优势在于技术创新,缺点是市场单一。


       2019年新的国内光伏基调下,基于国内光伏市场的形势,分析下创新型中小光伏企业的生存现状及难点。


       一、国内光伏市场培育的起源及现状。


       光伏市场规模化的起源是欧美,但是光伏的制造链条分布大多数在中国,而制造的主力军是中国的民营企业。2012年到2013年欧美市场的突然中断,国家及时接过市场的指挥棒,通过“金太阳工程”、“度电补贴政策”以及“领跑者项目”来挽救了中国光伏产业被“棒杀”的噩运,并刺激了光伏行业健康有序的良性发展,使光伏产业逐渐成熟,使光伏发电渐趋平价。但这种以国家政策为导向的市场指挥棒造成了很奇特的趋势:电站的投资和运营方逐渐由民间资本参与变为大型国有电力公司主导。



       二、 国有大型电力公司光伏运营的特点。


       1、国有大型电力公司作为光伏的应用终端,对光伏的整体行业有很强的议价主导权。


       从2018年各大央企的招标上可见一斑,历次大型国企的采购招标,都是每位市场人员关注的重点。尤其是5.31以后,甚至有些决策者把历次的招标价格看作行业发展趋势的风向标。


       2、国有大型电力公司是新技术的被动接受方。


       民营企业最早作为光伏的载体,这几年的动荡中,继承了创新精神,在市场竞争的引导下不断在技术上推陈出新,采用各种手段降低成本及提高效率。但是,新的光伏制造技术从它在企业的研发部门进行研发、中试、量产到最终通过市场推广,让市场接受新的产品,有着漫长的过程及财务消耗。在这种背景下,往往一代新产品的推出,背后的辛酸,估计光伏企业家自己才能领略到其辛酸与苦痛吧。曾经有个传说,某几位光伏企业家闲聊,有人提到某项技术很好,建议一起推动。其中有过新技术推广经验的企业家宛然一笑,表示坚决不做第一个吃螃蟹的人。笔者站在新技术推广一线,能够甚解个中滋味。国有大型电力公司作为应用的终端,有很强的话语权,但技术本身的理解程度,除少数大型企业具备吸收消化及创新新技术的能力与平台外,大多数不具备这样的平台和能力。新技术的推广本身,是让客户接受。在应用端缺少平台支撑的情况下,无法实证,大型国企电力公司接受起来也困难。大多数大型国有电力企业愿意接受小规模的成本付出,例如建设时加入比对新技术,但形成和接受,也需要数据的分析的回环,对于光伏系统而言,严格的比对试验,至少需要1年的比对周期,谨慎的企业,可能周期更长。对于新技术的被动接受方的国有大型电力公司,有足够的时间去等待,但对于创新型企业的公司,经济上无法支撑。


       3、国有大型电力公司在新技术的采用上态度与现行管理政策。


       现行的国有企业管理是项目责任终生制,在这种管理模式的影响下,企业的决策和管理者大多倾向于采用传统稳定的技术来建设和管理光伏项目。光伏行业的增本降效通常通过两种“法宝”来实施。一种是靠规模效应,来拉低企业的总体制造成本,另外一种是通过技术创新提高效率降低总体的制造成本。在现行的国企管理政策背景下,如果国企的决策者们不愿意承担项目的或有政治风险,则有可能采取沿用传统的技术路线,无意愿去尝试新的技术。在这种指导思想之下,则市场会被动的优先选择走规模效应路线来降低成本的路子,而不是走技术创新的路线。注意这里不是说规模路线没有技术创新。对于传统大规模企业,具有较高的市场占有率,可以通过增大产能,改善供应链甚至挤压供应链来完成成本的控制及成本的传导。对于创新型企业或者规模比较小创新型企业,如此情况下则会倍感艰难。


       三、光伏领跑者与技术创新。



       国家光伏领跑者计划实行了三期,从成本降低及技术推动上,发挥了很大的作用,总体来说还是比较成功的。我们来看看不同批次领跑者计划实施的组件采用类型的比例情况。第一批大同领跑者项目多晶占比33%,常规单晶30%,单晶PERC单面占比21%;单面N型双面双玻占比5%;第二批领跑者项目,让单晶单面PERC技术大放异彩。第三批应用领跑者单面组件占比47%,P型双面组件占比36%,N型双面组件占比17%;第三批技术领跑者则是P型单面占比占33%;P型双面占33%,N型双面占33%,N型双面在第三批中表现亮眼。从第一、二、三批领跑者项目可以看出随着时间的推移,市场对不同时期出现的适应市场的领先产品及技术有越来越高的接受度,但这个接受度有个时间过程。这三批规则有明显的特点,第一批约束组件效率和功率指标,第二批增加了效率和功率指标的竞争性标准(效率高加分),第三批除了效率及功率指标外,增加了投标电价竞争性指标。从组件构成的情况上看,每一次的领跑者规则的制定,都能够推陈出新新的技术方向。从投标结果上看,有效的降低了光伏电站建设成本和度电成本。三次光伏领跑者的推出,引导了技术创新,通过技术创新和变革也带动光伏行业成本的下降。



       光伏领跑者项目,在一定程度上是促进了新技术的应用速度的。比如第三批领跑者项目,竞争性度电成成本的引入,踢了大型国有电力企业的“屁股”,逼着部分企业暂时放弃技术风险厌恶的特点,主动去采用新的技术来降低度电成本,夺回新能源市场份额。


       四、光伏创新与行业发展。



(麦肯锡对比中美33个行业创新实力光伏行业表现最为突出)


       光伏行业的增本降效有两个“法宝”。一个是靠规模效应,来拉低企业的总体制造成本,另外一种是通过技术创新来降低总体的制造成本。对于传统大规模企业,具有较高的市场占有率,可以通过增大产能,改善供应链甚至挤压供应链来完成成本的控制及成本的传导。中小型的企业在上下游没有定价及议价权,在新技术的推广方面面临阻力,如果以生产成本计价的情况下,则会出现涸泽而渔,使企业无法回收创新性付现成本,造成即便是大企业不愿意创新,不敢创新的局面,从而不利于光伏行业健康成长与发展。



       2019年国家主导的光伏行业政策基调基本已定,大体的方向是降低补贴,促进平价上网,至于具体的细则的出台,我们仍需拭目以待。光伏企业努力的方向仍然是降本增效。但我们希望,细则的出台能够考虑到不同类型企业的生存状况,体现鼓励创新,体现政策能引导光伏行业正确健康发展的指挥棒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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