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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汽车退役电池“老有所依” 安徽入选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试点

发布日期:2018/8/6

 

        新能源汽车更新换代,淘汰下来的废旧动力电池将有统一“归宿”。记者近日从安徽省经信委了解到,工信部等七部委日前联合发布了《关于做好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试点工作的通知》,确定安徽在内的17个省市为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试点地区。

 

        新能源汽车市场井喷式发展

 

        近几年,国内新能源汽车市场呈现井喷式发展,仅2018年上半年,新能源汽车产销量就分别达到41.3万辆和41.2万辆,比上年同期分别增长94.9%和111.6%,新能源汽车保有量更是达到了199万辆。产业发展态势如火如荼,但接踵而来的废旧动力电池回收问题也不容忽视。据测算,2018年后,我国的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将进入规模化退役阶段,预计到2020年将有累计超过20万吨(24.6GWh)电池报废。而当前,我国的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市场并不规范,循环体系也不完善,甚至很多废旧电池并未能进入正规渠道。与此同时,大批企业仍旧扎堆产销端而不重视回收利用环节的投入,回收利用技术薄弱,甚至有二次污染现象的发生,市场紊乱且存在安全与环保隐患。

 

       安徽入选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试点

 

        为加快推动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利用的步伐,规范相关产业发展,国家密集出台了一系列规范文件政策。

 

此次试点,要求试点地区和单位以市场为主导,充分发挥汽车生产、电池生产和综合利用企业的主体作用,探索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市场化商业运作模式,完善相关标准,突破动力蓄电池梯次利用、高效再生利用产业发展瓶颈,建设示范工程,为建立科学完善的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制度提供实践支撑。

 

        “安徽此次入选试点,意味着我省成为国家统筹推进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体系建设、统筹产业布局与规模和加大政策支持的先行者,为我省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新兴产业的快速布局发展、退役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网络体系建设、辐射周边地区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行业共同发展提供了难得的机遇。”省经信委相关负责人介绍说。

       据悉,在新能源汽车产业领域,我省拥有江淮、奇瑞两大自主品牌整车厂,拥有国轩高科动力等电池生产规模企业,拥有合肥、芜湖两个国家新能源汽车推广试点城市和地处长三角、中部地区的双重区位优势。

 

        合肥率先按电池容量给现金补贴

 

       根据试点方案,我省将按照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的原则,到2020年,逐步实现“1234”的总体目标:即组建1个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产业联盟,构建动力蓄电池回收及溯源2个体系,搭建动力蓄电池评估、交易和研发等3个平台,打造4家标杆企业(包括梯次利用标杆企业和综合利用标杆企业),建设一批示范项目。建立覆盖安徽、辐射周边省份的回收网络,形成完善的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体系,形成一定规模的综合利用处理能力。

 

       今年以来,合肥市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2万辆,累计推广总量近10万辆,约占全国总量的4.5%。对于电池回收,合肥在发力新能源汽车产业时早有规划。今年5月,合肥市科技局发布《关于申报2017年度合肥市级新能源汽车部分财政补助资金的通知》,其中就涉及电池回收。根据该通知,合肥将对整车、电池生产企业建立废旧动力电池回收系统并回收利用的,按电池容量给予每千瓦时10元的奖励。

 

 

 

来源:合肥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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