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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事特:恒健控股将成为公司控股股东

发布日期:2019/12/23



       易事特12月20日晚间公告,公司控股股东扬州东方集团、实际控制人何思模与广东恒健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 东方集团将其持有的上市公司29.99%的无限售流通股股份,以4.43元/股价格,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给恒健控股,总价30.82亿元。恒健控股通过本次股份转让及后续的部分要约收购取得的股份比例不低于上市公司总股本的34.99%。同时,慧盟科技、何宇作为东方集团之一致行动人,承诺放弃其持有的全部上市公司8.0804%股份所对应的表决权。若交易顺利完成,恒健控股将成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广东省国资委将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公告显示,基于盘活上市公司应收账款,极大提升流动性,同时对上市公司光伏系统集成业务的调整安排,东方集团对上市公司的大部分光伏系统集成业务对应的应收账款及上市公司所收购光伏电站对应的应收电费补偿款等债权合计约为8.77亿元,在合法合规的情况下转让给东方集团。东方集团一次性向上市公司提供等额的现金补偿。另外根据公告显示,东方集团将第三期股份转让价款10.54亿元借款提供给上市公司使用,缓解上市公司的资金压力。


       易事特表示,公司引入国有资本股东后,有助于上市公司优化股东结构,进一步提升公司的资信能力及抗风险能力,增强公司的品牌、资金和市场开拓能力,促进公司持续着力于数据中心、智慧电源、充电桩(站)、微网及储能、5G供电、轨道交通智能供电及光储充一体化智慧能源系统等全方位解决方案的市场推广及应用。




来源:中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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