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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北”理性建设风电 分散式及海上风电将迎来高增长

发布日期:2016/3/23

      国家能源局下发《2016年全国风电开发建设方案的通知》。通知提出,2016年全年的风电开发建总规模3083万千瓦吉林、黑龙江、内蒙古、甘肃、宁夏、新疆(含兵团)等地弃风限电,暂不安排新增项目建设规模。在十二五时期已经安排的风电项目核准计划,本通知下发之日仍未完成项目核准工作的,一律予以废止。经协调仍具备建设条件的项目,可纳入年度开发建设方案后核准。分散式接入风电项目由各省按照分散式接入风电技术标准自行组织建设,并纳入本省开发建设方案规模。各省统筹规划的的省内消纳和跨省跨区输电通道配套的风电基地项目,不受年度开发方案的规模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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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装机规模理性回落

         缓解弃风限电势在必行,总装机规模理性回落。2016年的风电开发建设总规模为3083万千瓦,略低于2015年3297万千瓦的装机容量,其中三北等弃风限电严重地区2016年无新增项目建设,主要在中东部和南部地区进行风电建设。目前风电行业弃风现象严重,东北的主要问题是火电和风电的冲突问题,风电要给其他电源让路,西北地区主要问题在于用电负荷过小,华北则主要是通道问题。2016年的开发建设方案从注重风电开发建设规模到建设开发质量,通过限制弃风严重地区风电建设规模,加快跨区输配电建设,有效缓解风电发电地区与用电地区错配导致的弃风限电与产能过剩。


海上风电迎新机遇

近期能源局要求加强对海上风电建设的重视,地方政策配套、简化审批流程、配套电网建设、落实投资责任主体意识、加强信息报送等六方面提出了建议与要求,落实推动海上风电加速发展。前期列入规划的项目若未在两年内核准需要重新申报,我们认为16、17年将是海上风电的加速核准建设期。我们认为三方面因素会推动海上风电的顺利发展:成本下降、地方配套政策、以及全国性的电价上能源部在15年7月的《通报》中强调鼓励地方政府出台相关配套政策在全国电价基础上额外补贴,我们看好其在海上风电发展中起到关键性作用;目前海上风电电价为0.85元(近海)与0.75元(潮间带),实行范围为17年(不含17年)之前投运的项目,全国性电价有望在17年进行上调,进一步刺激海上风电项目投资。    


分散式风电建设迎发展契机

        十三五期间中东部和南方地区建设规模将达到7000万千瓦,这些省份是用电大省,同时又是分散式风电主要集中地区,相较于规模化集中式风电,更加高效的分散式风电的建设将有效缓解弃风现象。目前,东中部和南方地区风电并网装机容量约占风电总装机容量的20%,但这些地区风电建设仍然滞后。由于1-3类风区抢装完毕,2016年运营商新增装机更多将集中于南方非限电区域,这将有助于缓解总体限电比例。几年前开发低风速地区资源或许还面临技术难度大、效率不高等问题,随着近几年低风速风机和相关配套技术的成熟,低风速资源开发越来越具经济性,我们总体上看好分散式风电建设,具有研发与生产高效式风电设备的企业将迎来广阔的发展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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