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技术路线多元化!云南通知报送“集中共享新型储能项目有关材料”
发布日期:2024/7/25
7月23日,云南省能源局发布了关于梳理报送集中共享新型储能项目有关材料的通知。文件指出,本次报送项目鼓励技术路线多元化,鼓励各州(市)探索开展新型储能各类技术路线的技术研究和试点应用。报送条件见原文:
云南省能源局关于梳理报送集中共享新型储能项目有关材料的通知
云能源办科技〔2024〕212号
各州(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局):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快推动新型储能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改能源规〔2021〕1051号)《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十四五”新型储能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发改能源发〔2022〕209号)有关精神,结合我省电力系统特点和供需形势,为全面落实增煤电、扩光伏、优水电、配储能、强电网要求,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于2024年5月27日印发了《云南省新型储能发展实施方案(2024-2025 年)》(云能源科技〔2024〕98 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并优选了示范项目,对“十四五”后两年进行了统筹考虑,拟通过示范,引导市场主体以集中共享方式开展新型储能项目建设。为进一步推进新型电力系统建设,持续深化能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电力系统灵活调节能力,助力新能源建设消纳,拟通过梳理摸排,扩大我省新型储能建设规模,引导市场主体以集中共享方式开展新型储能项目建设。现将梳理报送新型储能项目材料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报送条件
(一)项目应符合国家关于新型储能发展政策要求和规划布局,有效促进新能源建设消纳,有效提高系统调节能力。
(二)本次报送的项目应在《云南集中共享新型储能示范项目清单》之外。
(三)单个项目装机规模原则上不低于10万千瓦,额定功率下连续放电时长不少于2小时。
(四)项目应与有关新能源企业达成初步服务协议。项目在技术路线、应用场景上需符合国家要求,具有示范效应和多元发展特点。
(五)项目建设业主应通过市场化方式确定,并须具备法人资格。
二、项目报送要求
(一)本次报送的项目鼓励技术路线多元化,鼓励各州(市)探索开展新型储能各类技术路线的技术研究和试点应用。
(二)各州(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局)组织,相关项目要统筹考虑生态环境保护、要素保障、接网条件等因素,由州(市)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水利、应急、消防主管部门和电网企业出具初步书面意见后形成项目清单(格式参照附件2)。报请州(市)人民政府同意后,于2024年8月20日前将项目清单和初步选址的厂址矢量文件(shp格式)和州(市)有关部门出具的初步书面意见报送至省能源局(电子版发邮箱)。
(三)组织编制项目情况相关材料(提纲见附件3),每个项目形成一套完整材料,材料内容应与提纲对应,如有超出材料内容”要求的部分,请编排至最后。项目材料请于2024年8月20日前反馈省能源局(电子版发邮箱)。
三、项目梳理
根据州(市)报送的项目,省能源局将综合电力系统需求、项目建设条件以及技术路线、应用场景等情况,组织有关单位和专家论证择优梳理我省集中共享新型储能项目清单。
附件:
1.报送材料清单
2.___州(市)新型储能项目清单
3.新型储能项目情况材料提纲
云南省能源局
2024年7月23日
来源:云南省能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