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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山东多地加快电力市场化交易步伐

发布日期:2017/3/17

  《2017年云南电力市场化交易实施方案》近日发布,首次创新性地引入了月度双边协商交易模式,并公布了竞争性电厂名单。
  山东省也发布了关于做好2017年全省电力市场建设工作的通知,提出2017年全省市场交易总电量不低于1000亿千瓦时(用户侧),并一次性公示了285家受理注册的售电公司。
  随着各地电力市场化改革加速推进,2016年全国市场化交易电量突破1万亿千瓦时,约占全社会用电量的19%。2017年,新电改试点范围将继续扩大,发用电计划将进一步缩小,市场化电量有望提高至全社会用电量的30%-50%。


  云南增加月度双边交易

  云南省将售电主体分为优先电厂和市场化电厂。优先电厂是非竞争性售电主体,暂不参与市场化交易;市场化电厂则按上述方案参与市场化交易和结算。参与交易的市场化发电量是指市场化电厂优先发电量之外的所有发电量,通过市场化方式进行交易、结算。
  方案明确,购电主体分为竞争性购电主体和非竞争性购电主体。竞争性购电主体是指符合市场准入条件且在电力交易中心注册成功的用户和售电公司,按本方案参与市场化交易和结算。
  方案提出,符合准入条件用户一旦进入电力市场,三个月内不能退出市场,可采用自行申报、供电单位代报、售电公司代理购电等方式参与市场化交易。凡是有交易成交记录的用户(包括售电公司代理用户)的用电量均按市场机制定价,不再执行目录电价。
  电网相关人士认为,相对于2016年的方案,云南省2017年的方案增加了月度双边交易。方案明确,月度交易采用双边协商、集中撮合、挂牌等方式进行。云南2016年的交易品种涵盖了目前国内所有的年度双边、月度集中竞价、日前交易;而2017年的月度双边交易,让市场买卖双方直接对话,更加回归了电力产品市场化交易的本质。
  此外,方案设置了申报最低限价和最高限价,最低限价暂定为0.13元/千瓦时,最高限价暂定为0.42元/千瓦时。最低限价相比2016年每度提高了3分/千瓦时。
  数据显示,2016年云南全年共有3757家企业参与了交易,较2015年增长2.6倍,累计成交电量590亿千瓦时,同比增长84.4%,占全省大工业用电量的85.4%,占全部用电量的53.8%。

  山东电力市场化步伐加快

  山东省电力市场化改革的步伐也在加快。
  山东省日前下发2017年全省电力市场建设工作的通知提出,2017年全省市场交易总电量不低于1000亿千瓦时(用户侧)。年初暂安排省内交易660亿千瓦时,跨省区交易220亿千瓦时。
  建立跨省区交易用户余缺电量考核机制,逐步形成用户全电量参与交易、余缺电量考核、发用协同联动的市场机制。
  通知明确,2017年,山东省将引入售电公司进入市场参与交易。参与交易的电力用户可直接与发电企业交易,也可选择售电公司代理参与交易。3月15日,山东省一次性公示了285家受理注册的售电公司。
  同时,6月份启动月度竞价,山东电力交易中心将于5月20日前发布6月份竞价公告,确定交易时间并组织开展月度竞价。后续月份月度竞价交易组织参照此方式执行。
  下一步,山东省将加快完善市场交易规则,鼓励引导售电公司进入市场参与省内交易,同时与北京电力交易中心加强沟通衔接,积极推动售电公司参与跨省区交易,稳妥推进电力中长期交易。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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