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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小琳:站在子孙后代角度看能源

发布日期:2017/3/6

        今年是我作为全国政协委员履职第十个年头,前九年我一共提交了36份提案,今年我准备了2份提案,这样一共是38份提案。

        这些年我的提案大部分都集中在如何促进电力能源行业可持续健康发展。我在提案中提出的理念和建议,都得到了行业的充分认可。包括上大压小、煤电联营、发电优化、集中供热、新能源、分布式、氢储能、智能电网、多能互补、能源互联网等理念和建议几乎都被采纳,转化为行业政策或进入行业规划,对行业发展都产生了深刻的影响。


        去年我提出的“集中开展园区能源系统整合升级的建议”在行业内外引起很强的共鸣,下半年,国家发改委和能源局接连推出的增量配电、多能互补集成优化以及能源互联网改革试点示范,就几乎都是围绕园区能源系统来开展的。

        我在促进新能源可持续健康发展的建议中所提出的“源端多能互补”和绿证政策也都已实施落地。特别感到高兴的是,我在14年和16年两次就电力能源规划提出的诸多建议在去年得到了很好的响应和落实,一是能源局出台了《电力规划管理办法》,这是我在14年就明确提出的;二是去年能源“十三五”规划体系,一个母规划、14个子规划都得以及时出台,而且这些规划的质量都很高。

        应该说,这两年国家能源主管部门的工作是很出色的,是卓有成效的。1+6的电力改革政策,1+14的能源发展规划相继出台,再加上油气改革和能源革命系列行动计划也即将出台,如果再加上能源法、电力法等相关法律也能顺利出台和修订,(这也正是我前些年反复呼吁的),可以说,能源转型发展和改革的施工蓝图都已经描画出来了,“四梁八柱”都已经搭建起来了,接下来就是撸起袖子加油干的事情了。

        这两年我没干企业一把手了,相对摆脱了行业事务性的困扰,所以我得以以更超然、更面向未来的视角集中思考行业更深远的问题,我发现我们这么多年来,包括我自己,实际上一直都在以一种供应侧的思维在思考行业的事情,出台行业政策,规划行业发展。当年能源短缺、没电用的时候,埋头发展、埋头生产、加大供应;后来供应不成问题了,但又发现环境破坏了,于是要搞新能源、清洁能源;但很快又发现送不出来了,弃风弃光弃水,波动也加大了,系统不稳定了,于是要搞分布式、智能电网、智慧能源,电厂电网都搞大规模的数字化改造、灵活性改造,等等等等;其实所有这些,都是在供应侧做文章,都没想过关乎用户侧什么事情。

        我在想,我们现在是不是应该调转视角,站在用户侧、站在社会大众、站在子孙后代的角度来看待当前能源行业的发展。“十三五”规划提出要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这实际上也还是供应侧思维,是说我要做成什么样子,但如果站在用户侧来看,他会问,然后怎样呢?你能为我做什么?你能给我带来什么?如果你不能让我的能源使用更清洁、更安全、更经济、更便捷,你的能源生产和供应做得再好,那又怎样?who care?

        再进一步说,用户实际上从来要的不是能源本身,他要的是能源所带来的效用,是光明、是动力、是温暖,无论你用什么样的载体,最终都是要为广大用户实现这些效用;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是要建立在千家万户之上的。

         所以,我个人实际上走过了这样一个心路历程,总结起来就是三个梦想:首先是“光明使者”的梦想,就是想让每一个边远地区的孩子都用上电;然后是“碧水蓝天”的梦想,就是想为子孙后代留下一片碧水蓝天;现在是“千家万户”的梦想,就是要让千家万户更自主更高效更便捷地用上清洁能源。

        基于这一点,今年我带来的2份提案都是基于用户侧思维提出来的。

        第一份提案是关于建设现代能源服务体系的建议。什么是能源服务?简要地说,能源服务就是为用户提供专业化用能解决方案和代理服务。建设现代能源服务体系,就是要有一大批专业化的企业,以更加清洁环保、安全可靠、经济便捷的手段为用户实现光明、动力和温暖的能源效用需求。

        从现代能源体系到现代能源服务体系,看起来只是多了两个字,但这是一个巨大的飞跃,这要求整个能源体系,从政府到市场,都要真正转移到一切以用户为中心,一切从更好满足用户需求出发。

        譬如,政府能源主管部门,一直以来都是按行业分类管理,煤炭、电力、石油、天然气、新能源、核电,中央地方、条条块块,各类政策制度,也都是从条条块块的角度出台的;但如果从用户的角度,我需要的是你从可靠性、从清洁性、从经济性、从便捷性,从服务质量上进行监管,从能源服务标准体系,能源服务平台和能源信息共享方面提供公共服务,这就需要能源部门从组织上、制度上、管理上进行转型,确立以用户为中心的政策出发点来推进改革,扩大用户选择权,扩大终端环节开放力度,改变垄断专营和条块分割格局,促进终端能源融合发展和运营。

        每一个能源行业的市场主体,都要从生产主体、供应主体转型为服务主体,以更好地为用户服务为出发点,来创新技术、创新模式,开创出一片基于用户需求的能源服务的蓝海。

        第二份提案是关于推进分布式能源加储能规模化发展的建议。这其实正是一个基于用户侧思维的新的能源解决方案。随着分布式能源加储能技术的快速发展、成本的快速下降,这一能源解决方案已具备规模化发展的条件。如果能让广大的居民和中小工商业用户,以这种方式便利地参与进来,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就真正建立在千家万户的基础之上了。

        我国有6亿以上拥有独立屋顶的居民,以及广大的中小工商业用户,如果能有大批专业化的公司,帮他们设计安装维护,帮他们计量交易结算,帮他们申请财税补助,再加上一些金融工具,是可以更快地规模化发展起来的。这一模式正好可以与现在的扶贫事业、新农村和新城镇建设事业紧密结合,具备极大的社会效应,对电力系统稳定、对大气环境保护、对国家能源安全都有巨大的正面作用,在起步阶段,适当加大政府政策支持是必要的、是值得的。所以,我建议,要像培育新能源汽车一样,来培育分布式能源加储能的规模化发展。

关于推进“分布式能源加储能”规模化发展的建议

        当前,世界各主要经济体都在下大力气推进能源转型,以此作为抢占新一轮技术和经济制高点的重要路径。其中,新能源分布式加储能开发利用模式受到广泛重视,得到迅猛发展。

        如美国加州自2001年开始发起自主发电激励计划,对分布式能源加储能项目给予高额税收抵免(从420到1490美元每千瓦),有效地激发了广大商业和社区的参与意愿。德国对分布式光伏加储能给予低息贷款和直接补贴,补贴额覆盖20%以上的初始成本,目前家庭分布式光伏数量超过150万套,储能系统超过1万套。日本、英国、奥地利等国也都推出了强有力的财税和补贴政策,推进规模化发展,促进成本的快速下降,在清洁化发展、可持续能源供应和能源转型获得引领优势。

        推进用户侧分布式能源加储能规模化发展,可有效地提高可再生能源利用率、降低高峰负荷压力,是应对当前电力系统两端波动性加大,提升系统安全稳定性,降低系统运行调节成本的重要手段。随着储能技术的快速发展、成本的快速下降,用户侧分布式储能调节的经济性已在很多情形下优于供应侧,且优势将越来越明显。

        目前,我国在储能设备制造方面处于世界前列,如锂电池的产量约占全球一半,其价格以每年20%的速度下降,投资以每年30%的速度上升,经济性和成本竞争力快速提升。

        但是,对比主要发达经济体,用户侧分布式能源加储能在我国国内的发展还处于起步阶段,明显存在战略定位不清晰,政策支持力度不充分,规模化发展落后的不利局面。建议结合国内实际,做好顶层设计,明确发展指导原则和思路,出台鼓励政策,推进示范项目,推动规模化发展。

1.加大政策支持力度。一是借鉴发达经济体的成功经验和我国新能源汽车发展的经验,确定足可以激发用户侧积极参与的财税政策。二是出台政策明确各相关方给予用户购置、安装、维护、计量等各种便利,落实配电网双向接入的要求,打通“最后一公里”。三是加大峰谷电价力度,落实结余电量全额收购和结算便利。四是鼓励专业化能源服务公司参与,为用户提供项目与金融相结合的套餐服务。五是创造条件支持分布式加储能参与电力系统需求响应项目和辅助服务市场,进一步提升项目经济性。

2.加大试点示范力度。有计划地组织已有增量配电、多能互补集成优化、能源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并结合能源扶贫、新农村和新城镇建设,广泛开展分布式加储能示范应用,增强示范效应,激活市场潜在需求。

3.加大技术攻关力度。组织产学研用集中攻关,重点在储能新材料领域取得突破,力争取得世界领先地位。

4.加大标准制定力度。规范分布式能源和储能系统的主要技术标准和接入标准,实现通用互换、友好灵活,提升系统整体性价比。

关于建设现代能源服务体系的建议

        新世纪以来,我国能源行业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并正在酝酿更大的变化。习近平总书记推进能源革命战略思想,为能源转型发展指明了方向目标。

        以能源和信息技术创新融合为引领,以能源市场供需宽松和能源体制改革突破为保障,能源行业的重心已有条件、有必要从保障供应转移到以用户为中心的能源服务上来,为经济社会发展和广大能源用户提供更安全、更经济、更便捷的专业化服务。

        能源服务在国际上还没有统一的定义,简要而言,能源服务就是为用户提供一切专业化用能解决方案和代理服务,从用户能源系统建设、优化、运维到用户一揽子能源托管以及能源与环境托管,都是能源服务的范畴。大致可以分为三类,即基于需求侧管理、合同能源管理的传统能源服务,基于分布式的综合能源服务和基于能源互联网的新型能源服务,其边界还可进一步向环保和资源循环利用第三方服务体系拓展。

        能源服务内涵宽、层次多、形式丰富、潜在需求和节能减排贡献潜力巨大。据相关资料测算,到十三五末,我国能源服务相关产业有望超过8万亿产值规模。适合中小企业创新创业,也适合传统能源企业转型发展;可以采用混合所有制、PPP等各种灵活模式,推动信息产业与能源产业融合、轻资产与重资产融合,金融产业与实体经济融合,是推进能源消费革命和供给革命的重要途径,也是促进节能减排、降本增效和经济发展的重要抓手。

        从能源生产、供应到能源服务,既是水到渠成的发展结果,也是一个本质的飞跃。前者以供应者为主体,用户作为被动接受者;后者则相反,要求真正实现一切以用户为中心,从更好满足用户需求出发。这也正是能源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本质要求。

        长期以来,能源产业以满足基本需求为目标,以远离消费者的大工业异地生产为主要生产方式,广大能源用户缺少参与、选择的权利和能力,以及表达需求的途径。

        近期,以充分利用用户侧资源为导向的分布式、多能互补、能源互联网等多种新型能源供应模式在我国进行了多方探索与实践。这些新型供应模式为能源服务提供了丰富的创新手段,但在试点推进过程中往往还是以供应者思维为主导,用户参与程度有限,亟需要进一步转变思维、更新理念,真正实现以用户为中心、从用户需求出发。

       基于此,建议在我国“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基础上,作为补充和深化,进一步着力建设安全、经济、便捷的现代能源服务体系。

一是改进政府能源主管部门公共服务。政府能源主管部门长期沿袭行业供应侧分类管理模式,客观上对供应侧思维和条块分割格局的转变造成障碍,建议从更好服务用户的角度出发,研究整合管理模式,研究成立能源服务管理机构,推进能源服务标准体系建设。政府部门要着力推进能源信息公开透明,提供能源信息共享等公共服务。同时,以政府和市场力量联合做好能源服务平台搭建工作,让用户需求与专业化能源服务企业更好对接;联合做好用户教育培训工作,提升用户更好行使主体权利的意识和能力。

二是及时出台产业政策。界定好能源服务的内涵和外延,梳理与之相关的各类政策措施,与“十三五”能源规划和战略性新兴产业规划相衔接,及时出台集中协同的能源服务产业政策。

三是大力培育专业化能源服务企业。鼓励传统能源企业、能源(用能和节能)设备企业和互联网企业等交叉联合,从不同方向切入,培育或转型为专业化能源服务企业,促进企业规模化、品牌化、网络化发展。探索培育独立第三方能源计量和能效审计。

四是做好体制机制保障。确立以用户为中心的政策出发点,进一步深化能源体制机制改革,着力扩大用户自主选择权,加大能源领域竞争性环节开放力度,逐步改变垄断专营和条块分割格局,促进终端供电、供热、供气、供水和电动交通充电网络融合发展,为建设现代能源服务体系提供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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