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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十四五”规划多次提及综合能源服务

发布日期:2021/2/19

 

 

 

       综合能源服务将被列入国家和各地方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已是定数。2月10日,浙江省发改委率先发布《浙江省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征求意见稿)》,其中多次提及综合能源服务。


      该《规划》指出,要创建国家智慧能源示范区。推动能源全产业链各类基础设施数字化智能化,推动能源一体化综合利用和智慧示范工程建设,形成系列标志性成果,在全国智慧能源建设中发挥引领示范作用。


      其中提到,以绿色低碳、智慧互联为方向,分类推进技术创新、产业创新、商业模式创新,推进能源与数字技术、信息技术深度融合,鼓励能源基础设施跨界融合发展,创新综合能源服务、分布式供能等能源利用模式。


      培育能源消费新业态。在园区、港口等集中用能区域开展综合能源服务试点,鼓励综合开发利用风能、太阳能、农林生物质等可再生能源。


      鼓励近零碳排放园区试点示范,加快推进能源全领域、全过程智慧化发展。发展新能源数字化运营系统、共享高效智能交通系统、绿色数据中心等能源互联网和智慧用能新模式,打造主体多元化、领域多样化、服务专业化的综合能源服务新业态。


 

      依托工业(产业)园区、数据中心、以医院、学校、酒店、商业综合体等为核心城市街区和未来社区等开展电厂+、电网+、天然气+等不同类型的综合能源服务系统建设,到2025年,力争建成一批工业(产业)园区、公共建筑、数据中心、未来社区综合能源服务系统试点项目。


       推进能源网络与互联网、物联网在数字层面实现互联互通,推进储能多元化应用支撑能源互联网应用示范,实现“源网荷储”的智能化调度与交易。研发电、热、冷、储、氢等多能流运行的区域能源管理系统,开展智慧综合能源服务示范。


 

       加快推进数字能源管理运行平台建设,高水平建成全省能源管理数字化平台,建立健全能源监测预警体系,加强能源运行分析和动态监测,实现省市县三级共享共用。


       依托新增天然气分布式能源200万千瓦,建立集能源供给、能源网络、能源负荷、能源储运、调度控制、智慧应用、商业模式于一体的绿色智慧综合能源系统,探索综合能源服务新模式,推动能效提升和新能源消纳。


       试点推广源网荷储一体化模式,在宁波梅山、嘉兴港区等条件基础较好的区域开展市(县)级源网荷储一体化、园区级源网荷储一体化等综合能源服务模式探索。建成一批县(区)级、园区级智慧能源服务示范工程,实现横向“电热冷气水”、纵向“源网荷储调”的多元能源形态协同转化。


       依托浙江智慧能源示范区建设,建成一批县(区)级、园区级智慧能源服务示范工程,实现横向“电热冷气水”、纵向“源网荷储调”的多元能源形态协同转化。


       加快推进长三角数字能源开发合作,共同推进能源基础设施智能化改造建设,共同建设长三角地区数字能源开发运营合作平台,加强长三角电力及能源数据共享,打造一体化智慧能源生态圈。


       抓住新基建机遇,加快能源数字化基础设施和标准化建设,推动智慧电厂建设与改造,实施风电、光伏、水电等可再生能源集中智慧调控改造,开展楼宇、社区、园区等不同类型数字能源服务示范。


       依托浙江省能源管理数字化平台,建设“多能耦合、数据融合、服务共享、价值创造、互利多赢”的全省能源大数据中心。深挖能源+经济、能源+生态、能源+社会治理等应用场景。

 

 

来源:IESPlaza综合能源服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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