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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石能源清洁利用项目将不再纳入绿色债券支持范围

发布日期:2021/4/22


      从中国人民银行获悉,央行等三部门近日联合发布新版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自2021年7月1日起施行。根据新版绿债目录,煤炭等化石能源清洁利用等高碳排放项目不再纳入支持范围,绿色项目界定标准更加科学准确。


     绿色债券是重要的绿色金融工具。为进一步规范国内绿色债券市场,近日人民银行、国家发改委、证监会联合发布《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2021年版)》,引导更多资金支持绿色产业和绿色项目,实现国内绿色债券支持范围与国际市场相关标准趋同。


     新版绿债目录首次统一了绿色债券相关管理部门对绿色项目的界定标准,有效降低了绿色债券发行、交易和管理成本,提升了绿色债券市场的定价效率。


     人民银行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煤炭等化石能源在本质上仍属于高碳排放项目,国际主流绿色债券标准均未将其纳入支持范围。因此新版绿债目录不再将此类项目纳入支持范围,使我国绿色债券标准更加规范、严格,实现了与国际主流标准的一致。


      据介绍,下一步,三部门将加强对新版绿债目录的宣传推广,引导和支持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和企业发行绿色债券支持符合条件的绿色项目。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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