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配10%,鼓励共同建设集中公共储能设施
发布日期:2021/5/29
5月24日,福建省发改委下发《关于因地制宜开展集中式光伏试点工作的通知》,文件提出优先落地一批试点项目,总规模为30万千瓦,储能配置不低于开发规模的10%。
具体文件如下:
来源:光伏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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