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
发布日期:2019/11/28
国家能源局印发《国家能源局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实施方案》。自2019年12月1日起,在上海、广东、天津、福建、辽宁、浙江、河南、湖北、重庆、四川、陕西、海南、山东、江苏、广西、河北、云南、黑龙江等自由贸易试验区,对电力业务许可、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事项按照“优化审批服务”改革方式实施“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吴晓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