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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光并举、氢储共用!内蒙古:2年内绿氢产能突破50万吨,制氢设备产能达1000台套

发布日期:2023/11/9





       11月7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发布通知,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新能源倍增行动实施方案》(简称《方案》),明确了以2022年为基准年,力争2025年实现风光氢储电装备制造产业链倍增的发展目标。













       《方案》提出,风光并举、氢储共用,加快推动现代能源体系建设;多元化拓展新能源应用新领域、新场景,优先市场化并网消纳项目,着力在绿电存量替代和增量供给、绿电制绿氢、绿电吸引产业落地上下功夫,推进新能源就地消纳利用;协同推进新能源开发利用与新能源装备制造产业发展,以风光氢储产业链为重点,深入实施延链补链强链行动和质量提升行动。






      《方案》还提出,优先支持市场化项目开发。大力发展新能源制氢产业,充分利用自治区的氢能需求,增加绿氢应用场景,带动绿氢下游产业发展,扩大新能源消纳空间。进一步加大风光制氢项目建设力度,到2025年全区绿氢生产能力突破50万吨,绿氢产能在全国占比超过50%,初步确立自治区绿氢生产全国领先地位。广泛拓展新能源应用场景,优先支持源网荷储一体化、火电灵活性改造、风光制氢一体化、燃煤自备电厂可再生能源替代、工业园区绿色供电、全额自发自用6类市场化并网新能源项目建设,并积极探索新的市场化项目应用场景开发模式。




       全面推动新能源区域合作。研究以绿氢为载体的新能源跨区域输送模式,充分发挥绿氢作为二次能源的特点,结合绿氢长时性储能属性,推动输氢管道规划布局,通过将绿氢运送至全国各地,变输电为输氢,以绿氢为载体实现新能源跨区域输送。




       大力推动新能源装备制造全产业链发展。大力发展新能源装备制造业和运维服务业,壮大风光氢储四大产业集群。加快发展氢能与燃料电池产业,依托丰富的新能源资源和氢能应用场景,统筹规划绿氢产业体系发展,加快引进一批掌握核心技术的新能源制氢、加氢、储氢装备制造企业和燃料电池研发生产企业,在包头市、赤峰市、鄂尔多斯市、乌海市等盟市结合公共交通、物流、采矿等领域试点、示范、推广氢燃料电池汽车,构建“制储运用研一体化”的氢能产业链。












       加快健全完善市场化机制。优化电价机制,推动源网荷储、风光制氢、全额自发自用等新能源自备电站,自发自用电量免于征收系统备用费和政策性交叉补贴。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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